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技術導則(報審稿)與安監《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編制要求(ZW-JB-2014-001)》的異同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編制要求(ZW-JB-014-001) |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技術導則(報審稿) |
1 建設項目概況:包括擬建項目名稱、擬建地點、建設單位、項目組成及主要工程內容、崗位設置及人員數量等。對于改建、擴建建設項目和技術引進、技術改造項目,還應闡述建設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基本情況以及工程利舊情況。
2.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主報告應全面、概括地反映擬建項目預評價工作的結論性內容與結果,應用語規范、表述簡潔,并單獨成冊。
3.資料性附件應包括評價依據、評價方法、工程分析、類比調查分析與職業病危害評價的分析、檢測、檢查、計算等技術性過程內容,以及地理(區域)位置圖、總平面布置圖、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分布圖等和其他與擬建項目有關的資料。 |
10 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編制 10.1基本要求 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應全面、概括地反映評價的內容,表述簡潔、用語規范、結論明確,需以數字或圖片表達的內容,盡可能采用圖表和照片,以利于閱讀和審查。原始資料及數據計算過程等不必在報告中列出,必要時可編入附件。 10.2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章節設置 10.2.1總論 本章節內容主要包括:項目立項意義、任務由來等項目背景介紹;評價項目引用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技術規范和標準,基礎技術資料等評價依據;以及評價目的、評價范圍、評價內容、評價方法、評價程序、評價單元劃分和質量控制措施等。 10.2.2現有企業概況 本章節適用于改建、擴建建設項目和技術引進、技術改造項目。主要內容為概述現有企業的建廠時間、所屬行業、企業規模、職工人數、生產工人數、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人數等基本情況;說明企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分布以及崗位職業病危害因素接觸水平等職業病危害現狀和職業衛生組織機構、管理人員、職業衛生制度與規程、職業健康監護情況、職業病發病及病人處置情況等職業病防治的現狀。 |
1)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與評價 按照劃分的評價單元,在工程分析和類比調查的基礎上,識別擬建項目在建設期和建成投入生產或使用后可能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確定職業病危害因素存在的作業崗位、接觸人員、接觸時間、接觸頻度、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的影響及導致的職業病等。在有條件的情況下,給出無防護措施時各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崗位的預期濃度(強度)范圍。 |
10.2.5.1 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 在生產工藝、生產設備、原輔材料等工程分析的基礎上,識別建設項目可能產生或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并確定勞動者可能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來源,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工種(崗位)及其工作地點、作業內容與方式、接觸時間與頻度,以及所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理化性質、侵入途徑等。應用選定的評價方法,明確生產過程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以及時空分布;確定重點評價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根據評價項目的特點,還應對生產環境、勞動過程中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識別。
10.2.5.2 職業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分析 在識別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基礎上,應用選定的評價方法,分析建設項目工作場所中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情況,分析建設項目重點評價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暴露情況及預期接觸水平。對照GBZ2.1、GBZ2.2等標準,評價建設項目各類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工種(崗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預期接觸水平的符合性。對沒有檢測數據資料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可根據各種定性定量分析方法,推測其作業工種(崗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預期接觸水平。
10.2.6職業病危害因素對勞動者健康影響分析 結合建設項目工種(崗位)職業病危害預期接觸水平,用文字或表格的方式,概述建設項目重點評價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特性、對本項目作業人員健康的影響,以及可引起的職業病等。 |
2)職業病防護設施分析與評價 按照劃分的評價單元,根據類比檢測結果以及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提出的職業病防護設施設置狀況,分析擬建項目在建設期和建成投入生產或使用后各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崗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預期濃度(強度)范圍,評價擬設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的合理性與符合性。對于沒有類比檢測數據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可根據各種定性定量分析方法來推測其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預期濃度(強度)范圍并評價。 |
10.2.7職業病防護設施分析與評價 針對不同職業病危害因素,分別列出擬采取的防塵、防毒、防噪聲、防振動、防暑、防寒、防潮、防非電離輻射、防生物危害及人機工效學等職業病防護設施。 按照劃分的評價單元,分析建設項目可能產生或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發生(散)源及其分布、發生(散)方式、發生(散)量、理化性質以及作業人員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預期接觸水平等,并結合GBZ1、GBZ/T194、GB/T16758、GB/T50087等相關標準要求,評價擬設置職業病防護設施的符合性、合理性。 |
3)個體防護用品分析與評價 按照劃分的評價單元,根據擬建項目在建設期和建成投入生產或使用后的作業崗位環境狀況、職業病危害因素特點、類比檢測或分析推測結果以及GB/T 11651、GB/T 18664等相關職業衛生法規標準要求,分析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提出的個體防護用品配備狀況,預測在可研條件下各個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接觸水平,評價擬配備的個體防護用品的合理性與符合性。 |
10.2.9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的分析與評價 針對不同職業病危害因素,分別列出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防塵、防毒、防噪聲、防振動、防暑、防寒、防潮、防輻射危害、防生物危害等。 分析建設項目可能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工種(崗位)及其相關工作地點的作業環境條件、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理化性質及預期接觸水平等,結合GB/T39800、GB/T18664、GB/T23466等相關標準要求,分析與評價建設項目擬配備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的符合性、合理性。 |
4)應急救援設施分析與評價 按照劃分的評價單元,分析擬建項目在建設期和建成投入生產或使用后可能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以及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提出的應急救援設施的設置狀況,根據該工作場所導致急性職業病危害的特點、可能發生暴露的狀況以及相關職業衛生法規標準要求等,評價擬設置應急救援設施的合理性與符合性。 |
10.2.8應急救援措施的分析與評價 產生或存在有毒物質、高溫及高強度噪聲的,有可能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應采取應急救援措施,主要包括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人員、應急救援設施(報警裝置、現場急救用品、急救場所、沖洗設備、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泄險區、事故通風設施、救援裝備、防護裝備、警示標識)、應急救援制度、應急救援預案等,并應符合相應的標準要求。 按照劃分的評價單元,分析建設項目可能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件的工作場所及其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理化性質和危害特點、可能發生泄漏(逸出)或聚積的狀況等,列出為應對突發職業病危害事件,擬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并結合GBZ1、GBZ/T223等相關標準要求,評價擬設置應急救援措施的符合性、合理性。 |
5)總體布局分析與評價 根據工程分析以及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與評價的結果,分析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提出的總體布局情況,并對照GB 50187、GB/T 12801及GBZ 1等相關職業衛生法規標準要求,評價總體布局的符合性。 |
10.2.3.2 總體布局分析與評價 總體布局包括總平面布置及豎向布置。從建筑衛生學和相關的勘察規劃設計等方面概述布置原則、廠區總平面布置的功能分區(生產區、非生產區、輔助生產區)、建(構)筑物位置、道路、衛生防護、綠化等內容,并附總平面布置和豎向布置圖。在總平面布置圖和豎向布置圖中應標出存在或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場所的位置及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 依據工程分析和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分析與評價的結果,對照GBZ1、GB50187等相關標準要求,分析與評價擬采取的總體布局的符合性與合理性。 |
6)生產工藝及設備布局分析與評價 根據工程分析以及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與評價的結果,分析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提出的生產工藝及設備布局情況,并對照GB 5083及 GB/T 12801等相關職業衛生法規標準要求,評價生產工藝及設備布局的符合性,對于改擴建項目還應考慮與既有設備的交互影響。 |
10.2.3.5 生產設備及布局分析與評價 列出建設項目主要生產設備(包括生產裝置/設備、輔助工程、公用工程等生產設備)的名稱、數量、規格等,并說明布局,繪制設備布局圖。分析建設項目主要生產設備可能產生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可用圖、表、文字等表示,并在設備布局圖中標出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相應位置。 根據生產設備及布局分析和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的結果,分析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提出的生產設備布局情況,對照GBZ1、GB5083、GB/T12801等相關標準的要求,評價生產設備布局的合理性和符合性。
10.2.3.4 生產工藝分析與評價 生產工藝包括工藝技術及其來源、生產裝置的生產過程概述、輔助裝置的工藝過程概述、生產裝置的化學原理及主要化學反應,生產設備的先進性(機械化,密閉化、自動化及智能化程度)等。應對主體生產設施按工藝流程做出完整、清晰、無遺漏的敘述,并用工藝流程框圖表示。分析建設項目工藝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并在工藝流程框圖中標出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相應位置。 依據生產工藝分析及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分析與評價的結果,對照GBZ1、GB5083、GB/T12801等相關標準要求,分析與評價擬采取的生產工藝的先進性、符合性。 |
7)建筑衛生學評價 根據工程分析以及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與評價的結果,分析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提出的建筑衛生學狀況,并對照GB/T 12801 及GBZ 1等相關職業衛生法規標準要求,評價建筑衛生學的符合性。 |
10.2.3.6 建筑衛生學分析與評價 分析建設項目擬采取的供暖、通風、空氣調節、采光照明、微小氣候、墻體、墻面和地面建筑材料等建筑衛生學內容。依據建筑衛生學分析和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分析的結果,對照GBZ1、GB5083、GB/T12801、GB50019、GB50033、GB50034、GB50073等相關標準要求,分析與評價建設項目擬采取的供暖、通風、空氣調節、采光照明、微小氣候、墻體、墻面和地面材料等建筑衛生學的符合性。 |
8)輔助用室分析與評價 根據職業病危害因素的識別與評價,確定不同車間的車間衛生特征等級,分析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提出的輔助用室設置情況,并對照GBZ 1等相關職業衛生法規標準要求,評價工作場所辦公室、衛生用室(浴室、更/存衣室、盥洗室、洗衣房等)、生活用室(休息室、食堂、廁所等)、婦女衛生室等輔助用室設置的符合性。 |
10.2.3.7 輔助用室的分析與評價 建設項目依據其生產特點、實際需要和使用方便的原則設置輔助用室,主要包括車間衛生用室(浴室、更/存衣室、盥洗室以及在特殊作業、工種或崗位設置的洗衣室)、生活用室(休息室、就餐場所、廁所)、婦女衛生室等,并應符合相應的標準要求。 根據建設項目輔助用室分析和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分析的結果,確定不同車間的車間衛生特征等級,對照GBZ1輔助用室基本衛生要求以及GB50187等相關標準要求,評價建設項目擬設置的車間衛生用室、生活用室、婦女衛生室等輔助用室的符合性。 |
9)職業衛生管理分析與評價 分析擬建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提出的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設置與人員配置、職業衛生培訓、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職業健康監護、警示標識設置、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等內容,根據相關職業衛生法規標準要求,評價擬采取職業衛生管理措施的符合性。 |
10.2.10職業衛生管理的分析與評價 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確定下列職業衛生管理評價的主要內容: (1)職業衛生管理組織機構、專職或兼職的職業衛生管理人員; (2)職業病防治計劃及實施方案; (3)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4)職業衛生培訓; (5)職業健康監護; (6)職業衛生檔案; (7)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制度; (8)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9)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的使用及維護、檢修、定期檢測制度; (10)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及說明; (11)職業病防治專項經費概算。 根據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分析與評價的結果,對照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以及GBZ1、GBZ158、GBZ188、GBZ/T225等相關標準要求,分析與評價擬采取的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與人員配置、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與檢測、職業病危害告知、職業衛生培訓、職業健康監護、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設置、職業衛生檔案、職業病防治專項經費概算等職業衛生管理措施的符合性。 |
10)職業衛生專項投資分析與評價 分析擬建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提出的職業衛生專項投資概算,評價其是否滿足職業衛生“三同時”及建設等的預算需求。 |
職業病防治專項經費概算符合性 主要包括專項經費總額、衛生防護設施費用、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檢驗設備、應急救援設施、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上崗前體檢、上崗前培訓教育費、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費用等及專項經費總額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等內容。 |
2.類比調查 本部分適用于采用類比法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工作的建設項目。 1)類比企業職業衛生調查 主要內容包括:類比企業與擬建項目的可比性分析;類比企業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存在的作業崗位、接觸人員、接觸時間、接觸頻度等;類比企業職業病防護設施設置及運行維護狀況;類比企業個體防護用品的配備與使用情況;類比企業應急救援設施設置等。 2)類比企業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盡可能收集類比企業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最新檢測資料,分析明確其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來源、分布及其濃度(強度)等。收集的檢測資料的質量、檢測種類和范圍應符合要求,引用時應注明檢測報告來源。沒有可收集的檢測資料時,應制定檢測方案,并對類比企業進行現場檢測。 當類比檢測或分析推測作業崗位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預期濃度(強度)范圍超過GBZ 2或其他標準規定的限值時,應分析超標原因。 |
10.2.4類比調查與分析 本章節適用于采用類比法進行的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工作。主要內容包括:進行類比項目可比性分析;在匯總分析類比調查與類比檢測資料的基礎上,明確類比項目的職業病防護及職業衛生管理水平、各崗位職業病危害因素接觸水平、職業健康監護情況、職業病發病情況等。 |
4.控制職業病危害的補充措施與建議 在對擬建項目全面分析、評價的基礎上,針對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控制職業病危害的具體補充措施。職業病防護設施設置方面應盡可能明確地點、種類、技術要求等具體措施建議。 針對擬建項目建設施工和設備安裝調試過程的職業衛生管理,參照GBZ 1、GBZ/T 211、GB/T 11651、GBZ 188等相關職業衛生法規標準要求,從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急救援措施、個體防護用品、職業衛生管理措施及職業衛生專項投資等方面提出控制建設期職業病危害的具體補充措施;明確要求建設單位在施工和設備安裝調試結束后應收集的各種文件資料(包括施工過程的職業病危害防治總結報告);明確要求建設單位在擬建項目施工招標、合同管理及具體施工過程中應履行的職業衛生監管職責。 |
10.2.11控制職業病危害的補充措施 在對建設項目全面分析、評價的基礎上,針對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存在的不足,從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急救援措施、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建筑衛生學、輔助用室、職業衛生管理等方面,綜合提出控制職業病危害的補充措施,供設計單位在編寫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時使用。 |
5.給出評價結論 根據擬建項目在建設期及建成投入生產或使用后可能產生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來源與分布、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的影響及導致的職業病等,確定擬建項目的職業病危害風險類別;給出擬建項目在采取了預評價報告所提防護措施后,主要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預期濃度(強度)范圍和接觸水平,明確其是否能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
10.2.12結論與建議 在全面總結評價工作的基礎上,分別給出建設項目工程分析、重點評價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職業病防護設施、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應急救援設施和職業衛生管理等評價結果;指出存在的問題并以簡潔、概括性的語言提出有針對性的建議;確定職業病危害關鍵控制點;確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類別;明確建設項目在采取了預評價報告提出的控制職業病危害的補充措施后,職業病危害因素工作場所的預期強度或者濃度范圍和主要接觸崗位的預期接觸水平,明確建設項目在職業病防治方面的可行性。 |
1.工程分析 通過工程分析,明確擬建項目概況、生產過程中的原料與產品的名稱和用(產)量、崗位設置及人員數量、總平面布置及豎向布置、生產工藝流程和設備布局、建筑衛生學、建設施工工藝和設備安裝調試過程等內容,并初步識別生產工藝過程、勞動過程、生產環境及建設期可能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來源、特點與分布。對于改建、擴建建設項目和技術引進、技術改造項目,工程分析還應明確工程利舊情況。 |
10.2.3建設項目工程分析 10.2.3.1 工程概況分析 a)項目名稱:應與委托單位提供的建設項目立項文件所用名稱一致。 b)項目性質:建設項目性質一般分為新建、改建、擴建、技術引進和技術改造等。 c)生產規模:根據建設項目性質分別列出產品方案和生產規模。 d)擬建地點:建設項目擬建地點應按行政區劃說明地理位置(經緯度)并附建設項目所在區域位置圖。 e)自然環境概況:主要包括建設項目所在地區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質、氣象條件(風向、風速、氣溫、相對濕度、降水、本地區夏季室外通風設計溫度)、氣候特征(氣候分區、特殊氣候帶、局地環流)以及是否位于自然疫源地、地方病區等情況。 f)社會環境條件:主要評價建設項目所在地是否位于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國家重點文物保護、歷史文化保護地;生態敏感與脆弱區;社會關注敏感區(學校、托幼機構、醫院、涉外領事館、人口密集居住區)等。 g)項目組成及主要工程內容:用文字及圖表分別簡要說明,列出建設項目全部工程范圍及各子項名稱和主要工程內容。必要時還應列出與職業病防護關系密切的主要設備一覽表。其中: 生產裝置:列出裝置名稱、生產規模及主要工程內容。 輔助裝置:列出為生產配套的各輔助裝置名稱、生產規模及主要工程內容。 公用工程:包括給水、排水、供熱、供電、供燃氣工程等內容。 總圖運輸:包括原料及輔料形態、燃料倉庫、儲罐、堆場以及碼頭工程、運輸工程等內容。 對于改建、擴建建設項目和技術引進、技術改造項目,還應闡述建設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基本情況以及工程利舊的情況。 h)生產制度:包括常白班、兩班制、三班制及輪班制等,每日、每周生產作業時間以小時/日(h/d)、小時/周(h/w)為單位,同時說明全年作業天數。 i)崗位設置及定員:包括生產作業崗位名稱及人數(其中女工人數),輔助崗位名稱及人數(其中女工人數),管理崗位名稱及人數,外委作業崗位名稱及人數(其中女工人數)等,并根據實際情況分析崗位職責。 j)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包括工程總投資、工程用地面積、建筑面積、綠化面積及系數、職業病防治概算等。
10.2.3.3 產品及原輔材料分析 列出生產裝置、輔助裝置以及公用工程擬使用原料、輔料的名稱及用量,產品、聯產品、副產品、中間品的名稱和產量,以及物料儲運情況。識別與分析其中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并標明危害因素的識別依據,如來源于職業病危害因素目錄、化學品危害說明書(SDS)或開展成分定性分析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