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2022年至2024年九臺區仍作為長春地區深化集體土地改革試點縣區,繼續深化探索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有效路徑和經驗。
九臺區自然資源局依據《長春市九臺區深化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實施方案》(長九府發{2023}5號)文件的要求,立足部門職能,結合九臺實際,代區政府擬定了《長春市九臺區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管理辦法(暫行)》。
二、重大意義
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賦予農民更加充分的財產權益。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是我國土地制度的重大改革,事關農民切身利益,涉及各方面利益重大調整。《長春市九臺區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管理辦法(暫行)》為深化九臺區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工作具有重大法律意義。
一是通過九臺區試點工作,九臺區進一步明確入市范圍、土地用途、入市方式和程序、監管環節,保障入市土地權能。
二是通過探索完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科學規劃和用途管制路徑,盤活空閑、廢棄和低效利用的存量集體建設用地,提高集體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
三是通過探索并形成可復制、易推廣的試點成果,從入市規則、路徑和機制等方面為全面開展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工作提供更為完善的制度、政策和措施保障。
三、制定依據
依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深化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工作的意見》(廳字〔2022〕34號)文件以及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的《深化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工作方案》(自然資辦函〔2023〕364號)文件的要求。
四、主要內容
第一章總則,第二章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入股),第三章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第四章附則
相關政府文件: 長春市九臺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長春市九臺區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
編 輯 : 趙巖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