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機構職能及設置
(一)綜合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黨務、會務、文書、信息、保密、檔案、機構編制、人事、資產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負責重大事項和工作部署的落實、督辦、檢查工作。負責牽頭推進“放管服”改革和“只跑一次”改革,統籌協調下放審批服務事項的承接工作。承辦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黨建工作辦公室。負責黨的政治建設、組織建設和宣傳、意識形態、統戰工作,統籌推進區域化黨建、“兩新”組織黨建、村級黨建工作。承擔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等工作。統籌推進轄區人才工作。負責指導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工作。承辦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平安建設辦公室。負責平安建設、綜合治理、維護穩定、“多網合一”等工作。協調開展邪教防范、法治宣傳、社區戒毒、社區矯正、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工作。指導督促轄區單位和村(居)民落實消防等工作。受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開展矛盾糾紛調處化解。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共同解決轄區內的治安問題。承辦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社會事務辦公室。具體承擔社會事務和公共服務等工作職責。落實人力社保、醫保、退役軍人、民政、教育、文化、體育、衛生健康、人口計生、殘聯、紅十字會、脫貧等領域的有關政策。承辦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財政經濟辦公室(農業農村辦公室)。負責本級的財政預算、決算計劃的編制,管理本級財政收支。負責轄區內財務管理工作。負責落實中央、省、市、區關于經濟發展工作的方針、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轄區內企業的生產經濟活動,維護企業和生產經營者的合法權益,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發展轄區企業,積極扶持規模企業及特色行業的發展。負責非公有制經濟的改革與發展,對非公有制經濟進行宏觀指導和協調服務。搞好相關統計、報表工作。負責轄區內招商引資工作。落實農業農村發展和鄉村振興戰略相關政策。推進農業、林業、水利產業發展和資源開發保護利用工作。指導監督農村“三資”管理規范化建設工作。按職責分工承擔轄區內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技術服務工作。承辦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城鄉建設管理辦公室)。負責統籌組織協調指揮轄區內派駐和基層執法力量實行聯合執法,牽頭建立綜合行政執法平臺工作,代表鄉(鎮)政府履行明確賦予或授權的行政執法職責。負責統籌城鄉發展和推進城鄉一體化要求,落實土地管理、城鄉規劃和村鎮建設、農村房屋建設及交通道路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協助做好村鎮規劃、建設、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房屋征收安置工作。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做好市場監督、生態環境治理保護等工作。承辦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本轄區內應急管理工作。指導村及轄區內企業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工作。負責轄區內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編制本轄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起草本轄區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統籌轄區內應急力量,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安全生產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隊伍建設。負責轄區災后處置、補償等工作。承辦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事項。
街道辦事處人大、紀檢監察、人武、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組織按有關規定設置并開展工作。
二、辦公時間
夏季 8:30-11:30 13:30-17:00(節假日除外)
冬季 8:30-11:30 13:00-16:30(節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