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機構設置及職能
區林業和園林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區委關于林業、草原及園林綠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林業、草原及園林綠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二、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宣傳、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外事和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林業、草原和園林綠化政策的調查和研究。組織指導全區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政策性森林保險工作。負責審計稽查、部門預決算、機關財務核算管理和直屬單位財務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宣傳、學習、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員管理,督促黨員履行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做好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維護群眾的正當權益;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工會、共青團、婦委會、武裝等工作;負責直屬單位的黨建群團工作;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負責及指導離退休干部的服務管理工作。
(二)資源管理和保護科(濕地保護 野生動物保護 公園管理 科技產業科)
負責森林、草原、濕地、野生動植物資源管理保護工作。承擔森林、草原、濕地、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工作。擬訂森林資源保護發展的政策措施和技術規程。編制全區森林采伐限額并監督實施。承擔林地相關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全區林地保護利用規劃。指導編制森林經營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并監督實施。監督管理國有森林資源。負責公益林管理工作。指導九臺區林業調查設計隊工作。
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和資源狀況評估。監督管理全區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工作。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區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采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研究提出區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調整意見。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組織、指導監督區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補償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監督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工作。
負責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和公園的監督管理。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全區濕地保護規劃,執行相關國家標準,監督管理濕地開發利用。
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
組織森林、濕地和草原科學研究成果轉化和科技推廣工作。監督管理局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協調指導全區的林業產業工作。負責全區的涉林項目起草、組卷、申報和檢查驗收等工作。
(三)法規監察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組織起草林業、草原、園林相關法治建設規劃、年度立法計劃、相關地方規范性文件、政府規章草案,負責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執法、行政應訴、行政復議、行政許可行政裁決和聽證等相關工作。組織行業普法、協調辦理建議提案工作。負責全區森林、草原、濕地、檢疫、城市綠化和種苗等行業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區林權糾紛的調查和調解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工作。
負責林業和草原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批及行政許可發放等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管理。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勘查、檢驗、檢疫、論證、審核、上報等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林木憑證采伐、運輸。組織、指導全區森林資源林政執法工作和森林資源督察、林業執法平臺工作。
(四)生態修復保護科(綠化辦)
負責宣傳、落實國家國土綠化重大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區全民義務植樹和國土綠化工作。綜合管理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組織、指導植樹造林、清收林地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指導全區荒漠化防治和防沙治沙工作以及建設項目對土地沙化影響的審核。承擔古樹名木保護、商品林發展、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
承擔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和荒漠化防治公約履約工作。督促檢查城鄉綠化工作,組織開展全區國土綠化評比表彰與獎勵。協調指導有關部門制定綠化規劃和發展花卉產業。組織開展綠色通道和綠化精品工程建設。負責擬訂全區植樹造林綠化總體規劃,負責"三北"防護林、退耕還林、清收林地等營造林重點生態工程管理。承擔全區種苗、造林、營林質量管理,組織、指導苗木基地建設和林木種苗管理,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負責造林綠化技術指導。
(五)森林防火和安全生產科。
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指導協調林業和草原防災減災工作。組織編制林業、草原和園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組織編制全區林業、草原和園林安全生產、職業健康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負責全區林業、草原和園林綠化行業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全區草原和園林綠化行業的安全生產檢查。
三、辦公時間
夏季 8:30―11:30 13:30―17:00(節假日除外)
冬季 8:30―11:30 13:00―16:30(節假日除外)